平遥影像大展
2006年平遥国际摄影大展
DV影像艺术展参展细则
2006 Pingyao photography Festival
Digital Video Art Exhibition
2006平遥国际摄影大展暨第二届DV影像艺术展将于2006年9月16日-22日在山西省平遥县举行。此项大展由中国文化部批准,由中国摄影家协会、中国摄影艺术学会、山西省对外文化交流中心、平遥县人民政府、山西省报业集团组办。
一、参加本届DV影像艺术展的作品需符合以下要求:
1.以数字方式制作的活动影像。
2.影片类型:剧情片、纪录片、实验片、动画片等。
3.作品须是2005年1月1日后完成,长度不超过15分钟。
二、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及其电子文件: (报名表下载:点击进入)
1.即日起开始报名,截止日期为2006年8月12日,以邮戳为凭。
2.填写完整及签名的报名表。
提供一份影片DVD盘或VHS/DV录像带。
3.请打印一份
剧情简介。
导演阐述。
导演简历、作品年表及导演照片。
完整的演、职员表。
一张影片剧照。
三、需以挂号方式寄至:
北京市东单红星胡同61号《大众摄影》杂志社《大众DV》编辑部2006平遥国际摄影大展DV影像艺术展组委会
邮编:100005
稿件征集机构
电话:010-65250934
传真:010-65515206
E-mail:pingyaodv@126.com
四、以上所有报名资料概不退还。 报名录像带及DVD盘将保管于本影展影像资料馆,并可能因学术研究之用途在馆内借阅。
所有入围影片将于2006年8月18日于影展官方网站公布。
五、入围影片:
1.入围影片放映规定为DVD光盘。
2.所有入围影片必须以挂号方式(或EMS, DHL, FedEx等)寄送。 请勿将母带交寄。
3.入围影片可寄送海报或相关宣传品。
4.入围影片公布后,请于2005年8月30日前将影片拷贝寄送至组委会,如当日未到,将一律视同未入围。
5.影片拷贝及宣传品寄送费用需报名者自行负担,如在影展间有任何毁损或遗失,本影展将负担拷贝片重制的费用。
6.媒体宣传: 所有影片入围后,本影展有权使用影片片段(仅限影片长度20%,并以不超过5分钟为限)于国内或国际间宣传。本规则亦适用于网络。
7.巡回影展入围影片,将于影展后作公开巡回放映。
8.参赛表格下载及更多详情请登录点击大赛官方网站
http://www.pipphoto.com.cn/dv/home1.html
《大众摄影》《大众DV》网站www.pop-photo.com.cn
组委会保留取消或变更本展映或奖项的权利。
(CCN传媒图片网 ccnpic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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